• 网站首页
  • 关于我们
  • 电子画册
  • 产品中心
  • 新闻资讯
  • 人才招聘
  • 案例中心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您的位置 : 首页 新闻中心
    您的位置 : 首页 新闻中心

    第三节酒店的分类(六)

    阿瑞斯智能卫浴 2021-08-14 14:25:23 243次 返回

    九、辅助旅游住宿设施

    为了适应广大宾客的需要,在许多旅游业发达的国家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辅助旅游住宿设施。它们包括露宿营地、度假村、共管公寓、活动预制住宅等,其中有些在我国已经使用,有的尚待开发。

    1.露宿营地

    露宿营地一般设在交通方便、环境宜人的游览度假地区,它主要接待的是以汽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家庭旅游者。这种设施的市场需求季节性强,许多营地一般在冬季或淡季停业。营地有一定的空间,设有卫生设备,供应冷、热水并提供营地清扫服务。游人在露宿营地住帐篷、汽车住宅或其他能移动的临时食宿设施。设计合理,布局紧凑的现代帐篷和汽车住宅,在有限的空间里设置了旅行和度假住宿所需的设备,如床铺和沙发两用设备、卫生间、煤气、冰箱、水池、上下水道、衣柜和行李柜,并且还配备电视、音响装置。为了适合度假客人的需要,营地还设有康乐设施,如游泳池、网球场、儿童游乐场、高尔夫球场,并开设酒吧和简单的餐厅。由于露宿营地的气氛十分自由以及其经济性,因而已逐渐成为当代比较流行的一种旅游住宿形式。

    2.度假村

    度假村通常设在游览度假区,由乡村式或其他式样的建筑组成。单元房是它一般首取的形式,内有一间或几间卧室,带有卫生间和厨房。度假村中心设有餐厅和酒吧,客人可以自己煮食也可以在度假村中心的餐馆就餐。度假中心还设有较为齐全的体育和娱乐设施,例如骑马场、网球场、滑冰场、游泳场等,经常通过组织娱乐消遣活动来吸引度假客人。

    3.共管公寓

    多人共享产权的一种住宿设施即为共管公寓,即某投资者建造一所住宅后将其按公寓单元出售给个人,购买了公寓产权的个人可以自己使用,或委托共管公寓的管理者出租给其他人,产权人分享利润。共管公寓通常是产权人的第二住宅,配有整套生活设施及公用的娱乐、健身设施,适宜家庭使用。